公务员类招警考试

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本科类)全真模拟试卷(4)

51 题含答案招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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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1 / 51
甲有一次偶然发现她的丈夫乙和其同事丙一同去外地出差,便怀疑乙有外遇,但实际上,乙、丙只是外出办公事。乙、丙出差回来之后,甲趁上班时间跑到乙、丙的公司,当着乙、丙同事的面大骂乙“不要脸”“流氓”。甲、乙二人最终因此事而离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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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2单选题2 / 51
某演员因出演一部儿童电影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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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3单选题3 / 51
某影楼与蓝蓝约定:“影楼为蓝蓝免费拍写真集,蓝蓝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后蓝蓝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化妆品广告上。经查,化妆品公司是从该影楼花一千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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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化妆品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蓝蓝的隐私权
4单选题4 / 51
下列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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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隐私权
5单选题5 / 51
王东夫妇在儿子王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王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徐某做挂历用。徐某又将该底片卖给旺旺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王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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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刘某、徐某和旺旺香皂厂
6单选题6 / 51
甲与乙素来有仇,某日甲碰到乙,与乙发生口角,甲一怒之下掌击乙左耳,致乙左耳失聪。甲侵犯了乙什么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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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侵犯了乙的健康权
7单选题7 / 51
某广告公司于张某外出旅游期间,在张某房屋的外墙上刷写了一条避孕套广告。张某半个月后回来,受到邻居的嘲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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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广告公司应恢复原状
8单选题8 / 51
下列情形中,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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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以上各项都对
9单选题9 / 51
女青年陈某因在一知名论坛上发帖言词过激而受到许多网友的关注。有网友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网站上首次披露陈某的姓名、照片、家庭状况等,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陈某曾破坏他人婚姻的情节。关于网民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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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侵害了陈某的隐私权
10单选题10 / 51
大学生甲追求小丹,遭小丹拒绝,便怀恨在心。编造小丹当坐台小姐,并外出卖淫的谣言,并将其贴在论坛上。小报编辑丙看到该文章后,便以《某大学生坐台卖淫》为题,刊登此文。在该小报刊登此文后,小丹在学校名誉扫地,身心遭到摧残,便将甲、丙、论坛和小报报社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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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小丹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予支持
11单选题11 / 51
马某(女)与李某是竞争对手,素来不和。一日,马某给李某的丈夫张某发了一封匿名的电子邮件,诉说李某长期与一男子甲私通,李某因此与张某感情不和而离婚。李某后来得知此邮件系马某所写。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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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李某有权向马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2单选题12 / 51
2006年甲嫁给了自由摄影爱好者乙。起初,两人感情甚笃,亲密无间。为给甜蜜的婚姻留下自认为有意义的纪念,乙为甲拍摄了几张人体写真照片。两年后,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甲向乙索取全部人体写真照片及底片。乙不给,同时为了防止照片被甲偷去,将照片交给自己的好友张某保管。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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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13单选题13 / 51
付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付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付某照片和简介,且将付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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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医院侵犯了付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14单选题14 / 51
某歌手因演唱某曲目而成名,某唱片公司未经该歌手许可而将印有其演出形象的图片做成本公司的宣传海报。对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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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侵犯了该歌手的肖像权
15单选题15 / 51
孙某将拍摄了其毕业典礼的录像带拿到复印部去复制,并预交了复制的费用。后孙某去取录像带,得知因复印部店员工作不慎,其复制好的录像带连同原录像带均丢失。孙某非常伤心,诉至法院请求复印部赔偿制作录像带原件的费用、复制录像带的费用及精神损害。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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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复印部侵害了孙某的财产权和肖像权
16单选题16 / 51
甲同学趁乙同学午睡之机,为捉弄乙同学,将其头发用剪刀剪去部分。则甲侵犯了乙的何种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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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身体权
17单选题17 / 51
某杂志社在揭露社会上假文凭泛滥现象的一则报道中,刊登了一幅照片,照片上有一张假文凭的正照,旁边有说明性文字;照片的背景中有一位女士(晓岚),约占照片三分之一,面目清晰可见。第二天上班时,有人拿杂志给大家看,见到其中的照片,同事纷纷向晓岚投来诧异的目光。晓岚女士非常气愤,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被拍入了这样一幅照片。后来才明白,原来自己在路上走路时被无意中摄入了镜头。据调查,该批杂志刚刚售出一小部分。晓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杂志社没有侵害晓岚女士的哪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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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荣誉权
18单选题18 / 51
甲是追星族,一日,甲从网上下载了其偶像笑笑的照片,并将自己的照片与偶像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画册贩卖,同时宣称自己已经和笑笑订婚,给笑笑造成恶劣影响。甲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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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侵犯了笑笑的肖像权
19单选题19 / 51
某晚报新闻记者冯某在报道一起扫黄案件时,误将围观女青年梁某认作妓女,并配发了相应照片,在晚报上发表后给梁某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压力,梁某的未婚夫离她而去,梁某因此经常精神恍惚。对此,下列有关表述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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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此行为不构成侵权,因冯某主观上不是故意,且是为报道新闻
20单选题20 / 51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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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名称权
21单选题21 / 51
下列人格权类型中,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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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健康权
22单选题22 / 51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毛毛是乙的私生子,致使毛毛备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毛毛因精神痛苦,自残左臂,给毛毛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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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侵害了毛毛的名誉权
23单选题23 / 51
人身权具有何种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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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不可以转让,但法律另规定的除外
24单选题24 / 51
王鹏喜欢女同事李阳,但李阳拒绝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王鹏于是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单位集体照上的李阳照片和自己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精美的图片向朋友炫耀他和李阳的“真挚感情”。李阳非常恼火,遂向法院起诉。王鹏恼羞成怒,将李阳的照片单独剪下放在单位门口任人践踏。本案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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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侵犯了李阳的人格尊严
25单选题25 / 51
2010年某市展览馆为配合计划生育工作,宣传优生优育科学知识,与某科研所和计划生育部门联合主办了为期1个月的优生优育展览。为办好展览,他们将某妇产医院提供的5年前该医院为研究治疗患者疾病而对青年妇女朵朵拍摄的一张裸体照片进行展出。展出期间,朵朵的父母看到后非常生气,并与主办方交涉要求立即取下女儿的照片,但遭到主办方的拒绝。朵朵的丈夫得知其妻的裸照被公开展出,愤然与其妻离婚。朵朵将妇产医院、展览馆和科研所诉至法院。妇产医院和举办方侵害了朵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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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知识产权
26单选题26 / 51
陈某和李某是同学,后因性格不合经常闹矛盾,反目成仇。陈某为了报复李某,将李某插足别人婚姻的真实事实公布于众,导致李某服毒自杀,虽然李某及时被救,但身体健康受到重创。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陈某侵犯了李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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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隐私权
27单选题27 / 51
甲是著名的演员,一直被狗仔队跟踪。某日,某狗仔队所在报社在头版爆出新闻:甲有私生子。甲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报社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法院审理查明,报社报道纯属子虚乌有,甲根本就没有私生子。甲在诉讼中突然因病去世,其子乙作为继承人参加诉讼。关于甲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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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报社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29单选题29 / 51
甲身患艾滋病,于2009年10月4日挟持女青年乙逼迫其拍裸照,并将其强奸,后甲将拍摄的乙的裸照于社会上公开散发。2009年12月,乙也被检查出患有艾滋病(因甲的强奸行为而感染)。甲没有侵犯乙的哪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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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荣誉权
30单选题30 / 51
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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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中陈列乙的照片
31单选题31 / 51
甲将乙所画的自画像中的署名刮去,盖上自己的印章,并将画悬挂于自己的厅堂。则甲侵害了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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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署名权
32单选题32 / 51
某市环保局一名前局长、两名前副局长和一名干部因贪污终审被判有罪。段某在当地晚报上发表一篇报道,题为“市环保局成了贪污局”,内容为上述四人已被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该环保局、一名未涉案的副局长、被判缓刑的前局长均以自己的名誉权受侵害为由起诉段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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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不能成立
33单选题33 / 51
王楠到某地参加通俗歌曲大奖赛,赛前不幸被甲开车撞伤,住院3天。出院时,大奖赛已经结束。经查实,王楠曾多次参加大奖赛,且多次获奖。如果他起诉甲,下列他的诉讼请求哪项不应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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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可能获得的大奖赛的奖金
34单选题34 / 51
不属于一般人格权基本功能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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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介绍功能
35单选题35 / 51
在一职业摔跤比赛中,甲将乙的右耳咬掉一部分,则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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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身体权
36单选题36 / 51
冯某在某网站上传了其自拍的生活照,舒某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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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舒某公司侵犯了冯某的发表权
37单选题37 / 51
下列选项中,只有公民才能享有的民事权利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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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姓名权
38单选题38 / 51
某单位员工郭某因为长相漂亮又是个寡妇,平时性格活泼,因此被疑为作风不正。其同事赵某趁机散布谣言说她与某人有染,并将郭某与该人偶然在一起走路时的照片偷拍下来公之于众。郭某受到别人指指点点,也因此影响到了郭某升职。赵某侵害了郭某的什么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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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名誉权
39名词解释39 / 51
简述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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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格权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概括性权利,通常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与人格平等。
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相比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普遍性。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既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所有主体一律享有,且公民和公民之间、法人和法人之间一律平等。
(2)概括性。一般人格权的客体是一般人格利益,这种一般人格利益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从具体内容上分,一般人格利益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但这些人格利益不是具体的人格利益,而是高度概括的人格利益。这种概括性,包括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一般人格利益本身的概括性,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都不能化成具体的人格利益,也不能成为具体人格权的客体。二是一般人格利益是对所有一般人格权客体的概括,任何一种具体人格权的客体,都可以概括在一般人格利益之中。因此,一般人格权才成为具体人格权的渊源,由此产生并规定具体人格权。
(3)专属性。一般人格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只能由权利人自己行使,不可转让或抛弃。
(4)法定性。一般人格权虽然具有概括性与普遍性,但其主体范围、存在形式等仍要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前提。
40名词解释40 / 51
比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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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就自己获得的社会评价受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的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二者有所联系,但是更有所不同,许多情况下,直接侮辱他人但是没有将侮辱的言辞和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但是构成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害。
二者的区别具体而言有如下方面:(1)二者的内容和客体不完全相同。侵害人格尊严的行为,未必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不能认为必然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2)责任形式上看,侵害公民人格尊严的情况下,不能适用恢复名誉的责任方式,因为公民的社会评价不必然降低;侵犯名誉权时则可以要求恢复名誉的责任方式。(3)由于名誉权的内容和客体是特定的,不能无所不包,因此许多损害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很难适用《民法通则》关于名誉权的规定对受害人予以保护。(4)从主体上看,名誉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人格尊严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41名词解释41 / 51
简述亲权的含义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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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权是指父母基于其身份权对未成年子女人身、财产方面的管理和保护的权利。亲权主要有以下内容:
(1)对子女的人身享有的权利
①保护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负有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
②对子女身心的养育教化权。为使子女在德智体关诸方面健康成长,亲权人有养育权和教化权。关于教化,不仅包括心智和体魄的培育,而且包括养成良好的品德和审美能力,特别还应注意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精神纯正权,使他们免于接触宣扬色情、恐怖、残忍和迷信的媒介,防止他们沾染赌博、吸烟、斗殴、吸毒、流浪等不艮的或反社会的习气。
③法定代理权和同意权。父母是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由其代表子女为意思考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从事与其年龄及智力不相符的民事活动,须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
(2)对子女的财产享有的权利
①财产管理权。为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进行管理的权利,以使财产不受破坏和流失。
②使用收益权。在不毁损财物或无损财产权利的情况下,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父母有权支配使用子女财产并收益。
③处分权。为了子女利益,父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处分子女的财产。
(3)其他权利,如姓名设定权、失踪和死亡宣告权等。
42名词解释42 / 51
简述配偶权的含义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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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互享的民事权利。配偶权的内容如下:
(1)同居权,即夫妻互享请求对方与自己同居的权利,负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
(2)忠诚权,即夫妻双方互享请求对方保持对自己忠诚的权利,如恪守贞操。
(3)协助权,即夫妻双方互享请求对方在生活中给予自己帮助、照顾和配合的权利,负有帮助、照顾和配合对方的义务。
43名词解释43 / 51
简述肖像权的概念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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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肖像作为公民的形象标志,与姓名一样是标明特定自然人的符号,反映特定自然人的形象特征,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与自然人的人格不可分离。因此,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在艺术作品中再现其形象,是否同意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使用其肖像。肖像权的内容有:
(1)形象再现权,即公民享有通过造型艺术或其他形式来再现自己形象的专有权,通常表现为肖像的决定权和实施权。公民有权自己拥有其肖像,排除他人未经同意制作、取得其肖像,并有禁止他人侮辱、毁损其形象的权利。
(2)肖像使用权,即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将其肖像进行展出、传播、复制、用作商标或进行广告宣传。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在纸张、书籍、报刊、网络等载体中使用其肖像。
44简答题44 / 51
试述民法保护人身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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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保护人身权,确立人身权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自生物物种角度而言,人身权制度保护和确立民事主体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为人类的繁衍和延续提供了前提条件。
(2)保护基本人权的需要。各项具体的人身权是人所共享的基本人权在民法领域的体现。如生存权是首要人权,生存权有赖于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拥有并得到严格的保护。
(3)保护人格尊严的需要。《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需要建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特别是建立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制度,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
(4)建立和维护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需要。人与人之间彼此区分和彼此尊重是建立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前提,而彼此区分有赖于姓名和名称,尊重的内容即为个人享有的自由、名誉、隐私、肖像等基本人格利益。通过人身权制度保护人格权和身份权,无疑会有利于社会关系的有序状态的建立、维持及受到破坏后的回复,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45材料分析题45 / 51
简述姓名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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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姓名权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姓名决定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应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2)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3)姓名变更权。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法法定程序的变更没有法律效力。
46主观题46 / 51
甲、乙两人是某高校的硕士生,同住一个寝室,合用一台电脑。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件,邀请甲赴美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嫉妒,擅自拒绝美方的邀请。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方询问,美方告知甲对其申请美方曾发函邀请并遭拒绝,故不再考虑。甲、乙由此发生纠纷。请根据人格权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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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的行为构成对甲姓名权的侵害。《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其中,所谓盗用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有害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的规定,凡是非法干涉、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的,不管是否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均构成对他人姓名权的侵害。本案中,乙冒用甲的姓名向美国某大学发出电子邮件,即构成假冒他人的姓名,也构成盗用他人的姓名。侵害姓名权的行为直接侵害的是人格利益,产生的后果是精神损害及某些财产利益的损失。所以如果要求乙承担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主要应当包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形式。
47主观题47 / 51
张腾与葛新为某高校大四男生,因性格不合曾多次发生争执,双方视对方为仇人。一次,张腾外出忘了关电脑,葛新借机查看,见张腾的一个文件夹中有几篇隐私日志,便擅自阅读。发现张腾在日记中记载他是私生子,感到羞耻不敢告诉他人,自己很苦闷。葛新将相关内容复印成多份材料向本班及其他班级同学发放,又在课间在本班同学中宣读其中部分内容,短期内张腾是私生子的事在班里传得沸沸扬扬。张腾受到部分同学的冷嘲热讽,内心受到极大伤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张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请问:
(1)葛新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张腾的权利?
(2)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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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葛新偷看张腾日志又向同学透露日志的内容,这种行为侵犯了张腾的隐私权。隐私权又称为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不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一般而言,侵害他人隐私权的方式是未经权利人同意而披露,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实施了披露行为,主观上为故意,为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晓。葛新未经张腾同意偷看其日志,并故意向其他同学披露,班里大部分同学都知道了张腾是私生子一事。该行为侵犯了张腾的隐私权。
(2)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的隐私权构成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而法院应支持张腾的诉讼请求,判令葛新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张腾的精神损失。
48主观题48 / 51
26岁的甲是某公司的业务员,2008年8月前后,其不断接到好多陌生人的电话,内容是找其办假证,后经询问他们都是从某论坛上看到一个叫“诚信代理”的人发出的关于甲代办假证的信息,并留有甲的姓名、电话、QQ、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但甲本人并未上网发信息。甲的生活不断被陌生电话骚扰,不胜其烦,其丈夫对甲的感情也受到影响。甲不堪其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将正在某网吧上网的“诚信代理”抓获。经查,“诚信代理”是甲的邻居乙,因与甲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纠纷,就上网以甲的名义发布办假证信息。请问:
(1)乙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2)甲可主张乙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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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领域内的情事不为他人知悉和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泄露他人的隐私。具体有以下情形:①刺探或以其他积极主动的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骚扰、窥探他人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③泄露因业务或职务关系合法掌握的他人隐私。④公民在私人交往中了解、掌握对方的某些情况,如其本人明确表示不希望外传,或其内容明显不应扩散的,同样属于个人隐私。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实施了披露行为,主观上为故意,为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晓。本题中,乙未经甲的同意擅自在论坛上披露甲的个人信息,为不特定的他人所知晓,扰乱了甲的正常生活。其行为已经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2)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的隐私权构成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49主观题49 / 51
2009年2月,家住上海市某区的80岁的李老汉病逝,去世前的三年间其生活在某养老院。2009年5月,李老汉的子女在上网时发现某养老院的主页上,有李老汉坐在床上的宣传照片。李老汉的子女遂找到养老院,要求停止使用李老汉的照片,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养老院不予答复,仍继续使用李老汉的照片。交涉未果,李老汉的子女遂将某养老院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使用李老汉的照片,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请问:
(1)养老院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侵害的是何种权利?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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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院的行为侵犯了李老汉的肖像权。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肖像作为公民的形象标志,与姓名一样是标明特定自然人的符号,反映特定自然人的形象特征,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与自然人的人格不可分离。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的同意;客观上确有使用行为。案例中,养老院将李老汉的照片放在养老院网站主页上以作宣传,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且未经权利人同意,因而侵犯了李老汉的肖像权。
(2)法院应支持李老汉子女的请求,判处养老院停止使用李老汉的照片,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50主观题50 / 51
某杂志社记者苏某曾多次约访艺人甲,但均遭到甲的拒绝。苏某因此对甲不满,2010年,苏某在其杂志社第10期杂志上刊登了文章《风雨十年,满载而归》。文章详细叙述了甲自幼父母离异、生活艰辛,甲小小年纪便辍学出来打拼,经过自己十年闯荡,终于成为演艺界“一哥”的经历。但是事实上,甲并未父母离异,文中多处情节纯属捏造。文中还捏造了甲自称是“影帝”的事实,毁坏了甲在演艺界的形象,甲因此受到许多同行的嘲讽。甲为此提起诉讼,甲认为,该文未经原告许可而发表,捏造了虚假事实,对原告的家庭、事业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故要求某杂志社停止向社会发行该期杂志,并在该杂志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
请问:杂志社的行为侵害了甲的何种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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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社的行为侵害了甲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就自己获得的社会评价受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常见的侵害名誉权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侮辱,即以书面、口头、暴力形式进行人身攻击;二是诽谤,即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主观上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下列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批评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批评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或者特定人的特定事实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案例中,杂志社记者苏某因对甲不满,撰文捏造事实,贬低甲的人格,使甲的社会评价下降,受到同行的嘲讽,这一行为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51主观题51 / 51
2010年10月,某县教育局把当年的中考单科状元名单和照片分发并粘贴在各校的宣传栏上,某家长看后,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应该及时停止。问:该县教育局是否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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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教育局没有侵犯学生的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肖像作为公民的形象标志,与姓名一样是标明特定自然人的符号,反映特定自然人的形象特征,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与自然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的同意;客观上确有使用行为。因为该教育局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也不是出于恶意而非法使用公民的肖像,虽然未经本人同意,但也不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因而是正当的、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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