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招警考试

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本科类)全真模拟试卷(3)

85 题含答案招警考试
共 85 题返回本类
1填空题1 / 85
张某在村头捡到一头牛,因暂时找不到失主,便牵回家饲养,并为其注射了防病疫苗。则张某实施了(  )。
查看答案
B. 无因管理
2填空题2 / 85
村民王某和白某同在路边晾晒新收的麦子,中午时分,天空电闪雷鸣,将要下阵雨。王某见此情形马上收起自家的麦子,见白某一直没有出现,于是也帮白某收起白某的麦子。则王某的行为属于(  )。
查看答案
C. 无因管理
3填空题3 / 85
下列属于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  )。
查看答案
A. 甲向乙购买房屋而形成的买卖关系
4填空题4 / 85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对违约的救济形式中不能并存的是(  )。
查看答案
A. 违约金与违约定金
5填空题5 / 85
小陈从其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块古玉,并以一万元的价格卖给小周。后来小徐向小陈说古董是其交给小陈的父亲保管的,并提供了证据。则小陈卖古董所得一万元的行为是(  )。
查看答案
A. 不当得利
6填空题6 / 85
李红将三间私房中的两间作价6万元与张明合伙开办花店,又将另外一间房出租给赵四居住。现李红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张明和赵四欲以同一价格购买,李红(  )。
查看答案
C. 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赵四和张明
7填空题7 / 85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查看答案
C.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8填空题8 / 85
张三、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王五向张三履行债务,若王五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张三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  )
查看答案
B. 请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9填空题9 / 85
郑州市民王某与供暖公司签订了一份供暖合同,关于此供暖合同中的某些条款,王某向供暖公司张某进行了询问。下列张某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C. 对供暖合同的理解发生歧义时,应按供暖公司的理解来解释
10填空题10 / 85
下列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
查看答案
D.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
11填空题11 / 85
关于不可抗力,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D. 发生不可抗力,违约方即免责
12填空题12 / 85
朝阳公司与日落公司签订了一份联营协议,约定双方各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一个工厂,由日落公司提供厂房和机器设备并负责经营;朝阳公司不参与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朝阳公司每年提取利润100万元。此协议(  )。
查看答案
A. 全部无效
13填空题13 / 85
董某和陈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董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陈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C. 丙地
14填空题14 / 85
韩某购买果农赵某的苹果,双方约定每千克苹果5元,运到时付款。赵某分三批向韩某交付苹果,赵某已交付了两批,韩某也已经支付2/3价款。后来苹果价格大涨,赵某要求变更苹果的价格,否则解除合同,韩某不同意,起诉要求赵某继续交付第三批苹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C. 合同有效,赵某应继续履行合同
15填空题15 / 85
孙某、王某在长途汽车上相识,孙某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王某在某市汽车站唤醒自己下车,王某欣然同意。汽车到达某市车站时,孙某沉睡,王某也未醒。孙某未能在某市车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孙某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
查看答案
D. 由孙某自己承担损失
16填空题16 / 85
郝某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2万元。郝某以这2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4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l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郝某退回,郝某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C. 郝某应返还银行多付的2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17填空题17 / 85
关于连带保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D. 连带保证的各个债务人可以其内部约定对抗债权人
18填空题18 / 85
下列哪一个不属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查看答案
C. 先诉抗辩权
19填空题19 / 85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7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乙违约,则甲获得(  )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查看答案
C. 15万元
20填空题20 / 85
闫某在6月7日向朋友王某借了一辆摩托车去参加亲戚的婚礼。因为那天路上车多拥挤,摩托车与其他车相撞,损失很大。于是闫某想以原价买下,遂于6月8日通过电话向王某表明此意,王某很生气不同意,要求闫某修理。到了6月10日,王某又电话表示愿意以原价出卖摩托车。6月12日,闫某依约定向王某支付了摩托车款。那么摩托车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
查看答案
C. 6月10日
21填空题21 / 85
关于不安抗辩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B. 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可以发生在合同成立前,也可以发生在合同成立后
22填空题22 / 85
小明委托小军为其购买1吨辣椒,小军为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已基本收购完毕。但辣椒的市场价格突然大跌,小明认为成本过大,利润很小,就告诉小军不再收购辣椒了,小军不同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C. 因为小军不同意,小明无权取消辣椒的收购
23填空题23 / 85
张某与方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方某抚养,张某每年给付2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方某将孩子由姓张改姓方,张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张某就将卖粮仅得的2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方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
查看答案
D. 能,因为张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24填空题24 / 85
小辉与小敏订立了租期为3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小敏是承租人。关于该合同,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D. 小辉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25填空题25 / 85
赵某、方某约定:赵某将1000吨香梨卖给方某,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方某应向赵某支付3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方某未交付定金,赵某按期向方某交付了货物,方某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B. 方某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26填空题26 / 85
马某提前两周以700元订购了东方航空公司全价1000元的七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马某于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东方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三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20%手续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C. 马某应当支付140元的退票手续费
27填空题27 / 85
李某欠孙某1000元到期无力偿还,王某替李某还款,并对李某说:“这1000元就算给你了。”李某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李某还了王某700元。后二人交恶,王某要求李某偿还余款300元,李某则以王某已送自己1000元为由要求王某退回7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A. 李某应再还300元
28填空题28 / 85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何时视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
查看答案
A. 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29填空题29 / 85
甲工程公司于8月10日向乙建材公司发出要约订购500箱白色瓷砖,要求乙建材公司于8月15日前答复。8月12日,甲工程公司欲改向丙建材公司订购白色瓷砖,遂向乙建材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8月14日到达乙建材公司。而8月13日,甲工程公司收到乙建材公司的回复,乙建材公司表示白色瓷砖缺货,问甲工程公司能否用米黄色瓷砖代替。甲工程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
查看答案
B. 8月13日
30填空题30 / 85
徐某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的录像带交给个体户范某制作成光盘保存,范某的店铺因范某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B. 徐某可对范某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1填空题31 / 85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  )。
查看答案
D. 将标的物提存
32填空题32 / 85
许先生驾车前往某超市购物,将轿车停在超市停车场内。购物后准备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20元。”许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  )
查看答案
D. 无法律依据,许先生无须支付20元
33填空题33 / 85
王某向陈某借款3万元,还款期限1年,杜某作保证人,约定杜某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王某向陈某还清本息为止。杜某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  )
查看答案
D.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34填空题34 / 85
方某想购买一套二手房,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房子,于是就通过一家房屋买卖中介卓越公司来买房,因为某些问题,方某和卓越公司发生争执,于是咨询了律师赵某。赵某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C. 即使方某的买房合同没有成立,卓越公司也可请求支付报酬
35填空题35 / 85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自(  )时起,由买方承担。
查看答案
C. 标的物交付
36填空题36 / 85
关于赠与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B.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37填空题37 / 85
白某向黄某订购1万箱苹果,双方约定:“黄某收到白某的3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苹果。”合同订立后,黄某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白某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C.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38填空题38 / 85
冯某对翁某说:如果你在明年考上博士,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奥迪轿车相赠。翁某同意。
一年后,翁某考取某高校的博士。关于冯某与翁某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B. 属于选择之债
39填空题39 / 85
果农张某在2008年至2011年间连续与甲果汁公司签订了三份桔子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甲果汁公司的两个子公司发运了桔子,但甲果汁公司及其两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A. 张某只能要求甲果汁公司付款,无权要求甲公司的两个子公司付款
40填空题40 / 85
定金与预付款的共同点是(  )。
查看答案
B. 都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
41填空题41 / 85
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
查看答案
C. 《读者》杂志发布的银饰品广告有图片及报价,称款到发货
42填空题42 / 85
下列变更不属于合同实质性变更的有(  )。
查看答案
C. 合同谈判代表的变更
43填空题43 / 85
王某、杜某按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辆出租车,但是二人驾车技术很差。于是二人商议将车出租给陈某,书面约定租期2年,每年租金4万。陈某在没有经过王某和杜某同意的情况下将该车转租给尚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D. 如果尚某损坏车辆,应由尚某、陈某负连带责任
44填空题44 / 85
买方代理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金,由后者给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 )。
查看答案
C. 恶意串通
45填空题45 / 85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0枚收藏金币,每枚价格2000元,广告有效期15天。张某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8天订购时,被甲公司告知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A. 甲公司构成违约
46填空题46 / 85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乙继续使用租赁物,甲没有提出异议的,按法律规定原租赁合同(  )。
查看答案
A. 继续有效
47填空题47 / 85
甲乙双方约定,甲向乙提供同样款式的校服2000套,其中1000套由甲提供,另外1000套由丙直接将之交付给乙,现因甲、丙交付的校服质量都不符合约定而引发诉讼,则(  )。
查看答案
B. 乙可直接要求甲就全部交付的校服质量不合格承担违约责任
48填空题48 / 85
富商黄某一直热衷于公益事业,他想捐赠1000万元的财产帮助有困难的人,于是向律师李某咨询相关事宜。则李某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B. 如果黄某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黄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9填空题49 / 85
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  )。
查看答案
D. 延期抗辩权
50填空题50 / 85
甲乙签订一份分期供货合同,约定每月交付一批货物。在供应了前2批货后,第3、4批未能在当月交货,但第5个月又交了一批钢材,对这批钢材,甲提出是为履行第3个月的交货义务,而非第5个月的义务。此时发生了(  )。
查看答案
B. 清偿的抵充
51填空题51 / 85
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1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1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B. 是自助行为
52填空题52 / 85
以下事例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查看答案
C. 乙跳入河中救起落水儿童
53填空题53 / 85
单纯的缄默或不作为在下列哪项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承诺的意思表示方式?(  )
查看答案
A. 社会道德所认定
54填空题54 / 85
2011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90万元用于购买原料,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12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的担保如何处理?(  )
查看答案
B. 乙公司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55填空题55 / 85
村民王某家的小孩不幸掉入路边的一口枯井中,同村李某经过井边时救出摔伤的小孩,并送小孩到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李某帮王某的小孩代付医药费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查看答案
A. 王某应偿付李某100元
56填空题56 / 85
张某和唐某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相爱结婚。此时,唐某、张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  )
查看答案
D. 因免除而消灭
57填空题57 / 85
小黄是电脑修理员,欠小于800元钱,同时小黄为小于修理电脑,应得报酬800元,这两笔债务同时到期,则小黄、小于之间的债务可以(  )。
查看答案
B. 抵消
58填空题58 / 85
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某汽车运输公司负责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司机刘某因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则乙公司应向(  )要求承担损失。
查看答案
A. 甲公司
59填空题59 / 85
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A. 只要承诺到达,合同一定成立
60填空题60 / 85
6月1日,方某的书店向刘某发出一份新书价目表;6月2日,刘某发出一封订购信,订购其中1000套《格林童话》,要求6月10日前寄到;6月3日,刘某发信取消订购。6月5日订购信到达方某处;6月6日,取消订购的信到方某处,方某未予理睬,于6月7日将该书寄出。此书本应于6月10 日前到达,但由于邮局的原因,于6月13日才到;刘某见已超出自己所定期限,就未予理睬。方某久未见书款,遂向法院起诉。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C. 由于书到达时超过了刘某指定的期限,因此,承诺无效
61填空题61 / 85
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
查看答案
C. 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
62填空题62 / 85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
查看答案
C. 保管合同
63填空题63 / 85
关于承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B. 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
64填空题64 / 85
李芳在家具店看到一款做工精致的衣柜,要价3500元,但未带够钱,于是其与家具店老板商定,先付2000元,让该店给她留下衣柜,第二天再来付足余款并取走衣柜。孰料当晚家具店发生火灾,该衣柜被烧毁。本案应如何处理?(  )
查看答案
A. 应由家具店承担风险,退回李芳2000元
65填空题65 / 85
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  )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查看答案
B.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66填空题66 / 85
关于居间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D. 居间合同一旦成立,居间人就可以请求支付报酬
67填空题67 / 85
下列关于保证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查看答案
B. 无论何时,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都不能作保证人
68填空题68 / 85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不包括(  )。
查看答案
D. 合理使用保管物
69填空题69 / 85
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  )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查看答案
B. 撤回
70填空题70 / 85
下列各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
查看答案
D. 售货员多找了零钱
71名词解释71 / 85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查看答案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负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在于:首先,责任的性质不同,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有效合同产生的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宗旨是为了解决在没有合同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其次,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形式,而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不能由当事人约定责任形式;再次,赔偿范围不同,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期待利益的损失,而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最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免责事由,但对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却有明确的规定。
72名词解释72 / 85
简述合同法定解除的概念与条件。
查看答案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其解除为法定解除。
条件: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称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具体包括以下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3名词解释73 / 85
简述运输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查看答案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等。
(1)客运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旅客的主要义务是:持票乘运的义务;按时乘运的义务;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遵守安全规则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运达目的地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输路线的义务;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安全的义务;提供必要生活服务的义务。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是: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合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收货人的主要义务是:检验货物的义务;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74名词解释74 / 85
简述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与成立要件。
查看答案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1)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是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并无影响。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会使债权人财产减少。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
(2)主观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
75名词解释75 / 85
简述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查看答案
我国《合同法》第251条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目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所
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按照《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76材料分析题76 / 85
试论保证的从属性。
查看答案
保证的从属性,又称为保证的附从性,是指保证合同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债务为主债务的从债务,保证债权为主债权的从债权,前者与后者同命运。保证的从属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续上的从属性。保证债务的存在以主债务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主债务的有效存在是保证债务得以存在的基础,当主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时,保证债务也不能存在。因此,当债权人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该债权人不仅要证明保证合同的存在,而且要证明主合同的存在。必须注意的是,基于保证的从属性而派生的存续上的从属性的规则,仅仅只是要求保证债务应以主债务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即仅强调主债务的基础性,并不强求主合同在时间上一定要先于保证合同而设立。也就是说,不能将保证的存续上的从属性理解为必须先成立主合同然后才能成立保证合同。事实上,为将来成立的主合同设定保证担保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如在银行贷款担保中,可先订立保证合同,然后再订立贷款合同。当然,即便是在此种情形下,当主合同不存在时,保证合同也不能发生效力,因此这也是禾违反保证的从属性的。
(2)保证范围和强度上的从属性,即保证债务的范围和强度不得大于或强于主债务。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保证担保的范围,但是保证债务的范围和强度不能大于主债务。如果保证合同当事人所约定的保证债务的范围或强度大于主债务的,应减少至主债务的限度。
(3)移转上的从属性,即保证债权随主债权的移转而移转。在保证担保设定以后,债权人既对债务人享有主债权,又对保证人享有保证债权。根据从随主原则,当主债权移转时,作为主债权的从债权的保证债权也应随之移转。不仅如此,由于保证的目的固然在于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但这一目的达成却是通过担保债务人债务的履行来完成的。当债权发生移转时,债务人的债务依然存在,因此,保证担保亦应存在,但是,由于此时债权已由新的债权人享有,债务人债务履行的对象已发生变化,因此保证担保也应向新的债权人提出,也就是说,保证担保也应随同移转。我国《担保法》第22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该条即明确规定了保证债权应随主债权移转的规则。
(4)变更上的从属性,即保证债务随主债务的变更而变更,当然,此种变更只能是保证范围和强度的减少而不能是扩大。对此,我国《担保法解释》第30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见,当主合同的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责任时,保证人应依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的责任也相应减轻。
(5)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保证债务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主债务因清偿而消灭,保证债务也消灭;如主债务因合同解除而消灭,保证债务也随之消灭。
77材料分析题77 / 85
试论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查看答案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买方。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是指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的规则。
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在买卖合同中,对于债务不履行或不协助履行,标的物的风险通常由有过失的一方负担。在标的物非因双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意外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风险负担按交付原则确定。具体来说,即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不动产或船舶、航空器等以登记为权利变动公示的,风险由所有人负担。
对于各种不同的交付方式,《合同法》确定的风险负担原则是:(1)买受人亲自提取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法定地点时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起,在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3)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4)买受人受领迟延的,自迟延成立时起负担标的物风险。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久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8名词解释78 / 85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某市郊区开发了一幢楼房,价格比较低。王某选中了其中一套房屋,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10年5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王某有事需外出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王某在2010年7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甲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10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房子供不应求。lo月15日,甲公司售楼人员李某从物业处取走了王某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张某看中,李某以甲公司名义与张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10月28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王某于2011年7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张某搬出房屋,遭到张某的拒绝。王某找到甲公司交涉,甲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王某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王某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王某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1)甲公司与王某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与张某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
(4)甲公司应对王某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查看答案
(1)甲公司与王某的购房合同有效。因为,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所以,该购房合同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2)甲公司与张某的购房合同有效。因为,虽然甲公司已将房屋交给王某,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甲公司仍然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甲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合法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自愿的,合同内容和其他方面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故甲公司与张某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张某。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准。王某虽然拿到了房屋钥匙,但是并未登记,所以并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张某不仅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而且已经进行登记,所以张某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4)甲公司应当向王某承担违约责任。因其“一房二卖”和逾期未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79名词解释79 / 85
甲公司于2010年2月26日向全国12家A设备供货商发出关于以招标方式购买A设备的信息,并对A设备的基本性能、质量、技术标准和供货时间作了原则性要求。乙公司等l2家供货商于4月15日参加了甲公司购买A设备的招标会,并于当日投标。乙公司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向甲公司提供A设备3台,每台价格64万元。(2)所提供设备的产地、规格、质量、性能及主要技术参数。
(3)乙公司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3台A设备运到甲公司所在地。(4)甲公司开箱验货后认为符合要求,则当即一次性支付80%的货款。(5)剩余20%的货款在甲方试用设备期满后,于6月25日一次结清。(6)任何一方违约均按总标的额的15%支付违约金。(7)若乙公司中标后因未能按期供货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每日按总标的额的5%支付赔偿金。
4月22日乙公司收到中标通知,甲公司希望乙公司如期履行投标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6月10日乙公司将2台A设备运往甲公司,甲公司按实收设备价格的80%开出银行汇票支付货款,乙公司提出应按3台设备价格的80%支付,甲公司予以拒绝。6月13日乙公司将剩余1台A设备运往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一次结清所有余款,并由甲公司负担设备的运费。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关于付清全部设备款项的要求不合理,至于运费问题因事先投标书中未说明由哪一方负担,可以协商。
全部设备试用合格后,甲公司于6月25日补付3台设备20%的余款时,要求乙公司同时向甲公司支付因延期交货的违约金。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属无理要求,乙公司虽有一台设备延期交货,但未给甲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分别在什么时间生效,要约人、承诺人分别是哪一方?
(2)6月10日甲公司拒绝乙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的理由是否成立?
(4)如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运费应由哪一方负担?
查看答案
(1)要约于2010年4月15日生效,要约人为乙公司;承诺于2010年4月22日生效,承诺人为甲公司。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该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6月10日甲公司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合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履行债务。在本案中,根据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6月10日将3台设备全部交货,甲公司验货后才支付相应的价款。而乙公司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因此甲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乙公司的付款要求。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的理由成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是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行为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补偿手段,不论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是否已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
(4)运费由乙公司承担。《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X- 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
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80名词解释80 / 85
2011年1月10日,湖南甲公司与江苏无锡乙制衣厂签订了一批布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制衣厂布匹10万米,乙制衣厂收到布匹后5 日内检验,检验合格后10日内付款,总价款30万元。2011年2月5日,甲公司在自己的住所地将货物交给乙制衣厂指定的承运人。2月7日,在运输途中,乙制衣厂将该10万米布匹中的4万米以每米3.5元的价格卖给某服装个体户丙。丙依合同约定立即支付定金2万元。2月10日,乙制衣厂和丙到车站提货。丙见到布匹上有霉点,拒绝取货,并要求乙制衣厂双倍返还定金。乙制衣厂收到布匹后,一直未向湖南甲公司付款。甲公司打电话催问,乙制衣厂称,由于路上遇雨,全部布匹已受潮并开始发霉,故拒绝付款,并要求甲公司派人处理这些布匹。甲公司经理张某于4月15日到达乙制衣厂查看布匹,确认是因路上遇多年未遇的特大暴雨而受潮发霉。但张某认为,货物既已发出,甲公司即不再承担责任,故乙制衣厂仍应依约付款。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遂起诉至无锡市某法院,要求乙制衣厂支付货款,并承担张某到无锡查看布匹的一切费用。江苏乙制衣厂则要求甲公司立刻处理这10万米布匹,并支付保管费用。在审理案件时,法院认为多年未遇的特大暴雨构成不可抗力。
问题:
(1)甲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货交承运人以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假设双方约定由湖南甲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并负担运输费用,则布匹遇雨受潮发霉的损失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3)如法院判决乙制衣厂向甲公司支付货款,该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查看答案
(1)应由江苏乙制衣厂承担风险,因为此时货物的交付已经完成。
(2)应由湖南甲公司承担。因为在送货上门的交货方式下,运输途中交付尚未完成,应由出卖人承担损失。
(3)正确。因为这是江苏乙制衣厂应负的法律义务。
81名词解释81 / 85
云南的甲厂与广西的乙商场于2011年6月订立奶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广西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南方洪水灾害,交通暂时中断,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场,乙商场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广西的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场取货。
乙商场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降价,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进行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场交涉。8月15日,由于广西也突降暴雨,冲垮民房,奶粉灭失1/3,另外2/3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场,若乙商场因此受到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3)乙商场不受领是否违反买卖合同?为什么?
(4)甲厂因部分奶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场予以赔偿?为什么?
查看答案
(1)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虽然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条款,但鉴于甲乙之间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同时解除权的行使要以通知为要件,故该合同没有解除。
(2)洪水暴发属于不可抗力,因洪水引起的交通中断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带来的损失,甲厂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以后,甲厂负有通知的义务,如果由于其未尽通知义务而使乙商场遭受损失,则甲厂要承担赔偿责任。
(3)乙商场不受领违反了买卖合同的规定。虽然合同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已过,但合同尚未解除,乙商场不能拒绝受领。
(4)甲厂因部分奶粉灭失及降价所受的损失虽然同样是由于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但既然合同没有解除,依合同约定运到广西火车站即算交付,故可以要求乙商场予以赔偿。但甲厂在迟延履行后发货时,并未通知对方,对损失的形成也有一定责任。故依据公平原则也应分担一定的损失。故不论乙商场是否拒绝受领,由于货物已经交付,所以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即使是不可抗力亦要由乙商场承担主要责任。
82名词解释82 / 85
文某是天际贸易公司的业务科长。2010年6月因其个人的债务需要用钱,找到周某,说是因公司的业务需要借款5万元,周某同意借款,但要求文某提供担保。文某找到他的小学同学段某,说是因天际贸易公司的一笔业务很紧急,由于资金不足需向周某临时借款5万元,7月就可以偿还,请求段某为借款作担保。段某由于与文某以前是同学关系,而天际贸易公司实力雄厚,遂同意作担保。段某是当地有名的个体户,资金充裕,周某见段某是保证人,遂同意借款。周某与文某签了5万元借款合同,在借款人一栏,文某填上了天际贸易公司,并签了自己的名字,没有盖公司公章。在保证人一栏,段某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文某拿到款后,即用以偿还其个人债务。现借款期满,文某无力偿还借款,周某要求保证人段某还款,段某则认为自己是因被欺诈而担保的,拒绝代为偿还。问:
(1)本案涉及哪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本案应如何处理?
查看答案
(1)本案涉及以下几种民事法律关系:一是文某盗用天际贸易公司名义的侵权关系;二是文某用天际贸易公司名义与周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三是段某与周某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四是文某与段某之间的担保合同关系。
(2)本案中由于借款合同无效,周某只能请求文某返还本金;由于保证合同存在欺诈,被撤销后亦是无效的,所以段某有权拒绝为文某偿还借款本息。另外,文某盗用天际贸易公司的名义,应承担侵犯名称权的民事责任。
83名词解释83 / 85
周某准备和朋友合开一个贸易公司,但手头资金不够,于是向吴某借款3万元,向郑某借款20万元。周某的姐姐丁曾向周某借款l6万元,而丁拥有对王某的债权16万元。现在四笔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丁跟王某协商,将自己对周某的债务转由王某承担,王某不必再向丁还钱。周某认为这样很方便,也表示同意。吴某和郑某催促周某还款,周某总是借口推脱,想等吴某和郑某的诉讼时效超过之后,再让王某还钱。吴某和周某争执过程中将周某打伤,周某住院花费了3万元。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丁和王某之间的约定是否有效?如果周某不同意,则该债务让与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丁和王某约定转让债务之后,王某拒绝向周某还款,则周某可否要求丁还款?若周某起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如何?
(3)郑某此时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应当以谁的名义,以谁为被告?郑某最多可要求还款多少万元?说明理由。
(4)若郑某胜诉,其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5000元,则此费用由谁承担?为什么?郑某可否要求王某直接向自己清偿债务?
(5)若周某要求吴某支付住院费3万元,吴某提出与自己对周某的3万元债权相抵销.是否合法?为什么?
查看答案
(1)本题中,丁和王某之间约定的债务让与因为经过周某的同意,所以有效。若周某不同意,则该债务让与无效。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周某不能再要求丁还款。因为经债权人周某同意,债务人丁转移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后即脱离原债务关系,由受让人王某向周某承担合同义务,王某拒绝还款时,周某不能再要求丁还款。根据法律规定,受让人王某不还款时,周某可以以原告身份起诉王某。
(3)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郑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以次债务人王某为被告,如果郑某未将债务人周某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周某为第三人。郑某最多可要求王某还款16万元。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我国法律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郑某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5000元,应由王某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所以郑某可要求王某直接向自己清偿债务。
(5)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案中,周某向吴某追索的是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抵销的债务,所以吴某不得主张抵销。
84名词解释84 / 85
宁某是一家水泥厂的负责人,其于2009年8月与建材经销商安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安某由宁某的工厂购入水泥5000吨,分5次交付,每次交付1000吨,每吨800元,总价款400万元,并约定于宁某交付最后一批货物之前安某付清余款。合同订立后,安某向宁某预付了2万元。宁某在向安某交付了4000吨水泥时,发现安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停止向其运送货物。并提出安某或者先交付剩余货款,或者安某提供担保,否则就解除合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以其公司的一批木材(价值80万元)作为抵押。宁某将剩余的1000吨水泥运送至安某处。后经宁某多次催要货款,安某均以宁某交付货物中的500吨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下的货款。后宁某得知安某的一个客户方某至今仍拖欠安某80万元货款,遂要求方某代为还款。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宁某交付的水泥中有500吨存在质量问题,则宁某、安某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安某是否可以此作为其拒付货款的理由?为什么?
(2)如果李某为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担保行为效力及后果如何?为什么?
(3)宁某可否以安某的名义要求方某支付80万元货款?为什么?
(4)宁某要求安某提前支付货款或提供担保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5)如果李某公司的木材因天气潮湿部分霉变,经估价只值40万元,宁某该怎么办?
查看答案
(1)如果宁某交付的水泥中有500吨不符合质量,安某仅哥就该500吨拒绝付款。因为宁某、安某之间订立的为分批交货合同,且该合同标的具有可分性,其中只有一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如果该部分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安某只能就该部分解除合同;如果该部分虽然质量不合格但构不成根本违约的,安某可以要求更换或减少价款,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论哪种情况都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2)李某为安某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应具体分析。原则上分支机构无权为他人提供担保,但如果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则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因此如果李某未经其公司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宁某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务人安中朝阳木材厂准备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尚未超过1年,因此朝阳木材厂有权主张撤销权。
(3)合同因被法院撤销而自始无效,朝阳木材厂应向大华家具厂返还货款,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85名词解释85 / 85
甲对乙享有30万元的债权,一直催讨未果。后甲因对丙负有债务,即以该30万元债权与丙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将该转让事实通知了乙。当丙向乙主张债权时,乙以该债权转让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予以拒绝。经调查发现,乙除对丁享有20万元到期债权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可供清偿,而且乙一直未向丁主张债权,也没有要求丁清偿债务之意。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其后果如何?
查看答案
(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债权转让协议只需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意,并符合合同的其他有效条件即可生效,应通知债务人而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甲转让债权于丙并通知债务人乙后,即退出债的关系,丙作为受让人参加到债的关系中来,成为乙新的债权人。
(2)乙的债权人丙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实现其债权。在本案中,由于乙没有其他财产,对享有的到期债权又怠于主张,依本案情形,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
← 上一卷下一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