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折旧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计算
| 提取折旧额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 设备A | ------ | 400 | 400 | 400 | 400 |
| 设备B | 125 | 250 | 250 | 250 | 250 |
| 设备C | ------- | ----- | ----- | 360 | 480 |
| 年份 | 折旧的影响数 | 所得税的影响 | 税后的累积影响数 |
| 1998 | 125 | 41.25 | 83.75 |
| 1999 | 650 | 214.5 | 435.5 |
| 2000 | 650 | 214.5 | 435.5 |
| 2001 | 1010 | 333.3 | 676.7 |
| 合计 | 2435 | 803.55 | 1631.45 |
对于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影响表格为
| 年份 | 成本法收益 | 权益法收益 | 税前影响 | 所得税 | 税后的影响 |
| 1997 | 0 | 120 | 120 | 63.53 | 56.47 |
| 1998 | 300 | 270 | -30 | 31.76 | -61.76 |
| 1999 | 150 | 120 | -30 | 31.76 | -61.76 |
| 2000 | 150 | 270 | 120 | 63.53 | 56.47 |
| 2001 | 300 | 420 | 120 | 63.53 | 56.47 |
| 合计 | 900 | 1200 | 300 | 254.11 | 45.89 |
关于表中数字的解释:
“成本法下应确认的收益”一栏中:
1997年为0:根据题目中已知的表就可得知;
1998年为300:因为1998年5月12日实际分回利润,成本法下,应确认投资收益300;
1999年为150:因为1999年4月20日实际分回利润,成本法下,应确认投资收益150;
以此类推2000年和2001年成本法下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50和300.
“权益法下应确认的收益”一栏中:
1997年为120:
1997年年末的所有者权益为82000,减去97年年初的所有者权益80000,就是1997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000,投资单位权益法下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00×15%=300,但由于如果用权益法核算,在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13800-80000×15%=1800,按照10年摊销,每年应摊销180万元,摊销时借记投资收益,所以综合来考虑,权益法下1997年应确认的收益是:300-180=120万元。
1998年为270:
1998年应确认的来源于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83000+300/15%-82000)×15%=450万元,其中:(83000+300/15%-82000)是98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同理,又因为1998年应摊销股权投资差额180万元,所以1998年权益法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合计=450-180=270.
1999年为120:
1999年应确认的来源于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84000+150/15%-83000)×15%=300万元,其中:(84000+150/15%-83000)是99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同理,又因为1999年应摊销股权投资差额180万元,所以1999年权益法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合计=300-180=120.
以此类推2000年和2001年权益法下应确认的收益。
“所得税前差异 ”一栏根据“权益法下应确认的收益”减去“成本法下应确认的收益”计算得出。
“所得税影响数 ”一栏中:
由于题目中已经告知了“假定按照税法规定,因追溯调整而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和原已交纳的所得税”,所以计算所得税的影响只是来源于被投资单位利润的投资收益部分。来
1997年为63.53:
1997年的净利润为82000-80000=2000,所以1997年的所得税影响=2000×15%÷
(1-15%)×(33%-15%)=63.53,其中15%为被投资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1998年为31.76:
1998年的净利润为(83000+300/15%-82000)=3000,所以1998年所得税影响=
(3000×15%-300)÷(1-15%)×(33%-15%)=31.76;
每年的所得税影响=(每年被投资单位净利润×15%-成本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
(1-15%)×(33%-15%),以此类推1999年、2000年和2001年的所得税影响。
“累积影响数”一栏根据“所得税前影响”减去“所得税影响”计算得出。
有关投资政策变更和所得税政策变更的会计分率:
追溯: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12000 (80000×15%)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900 [(13800-12000)/10×5,
因为已经摊销了5年,还剩5年的股权投资差额未摊销]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溢调整) 1200 [(88000-80000)×15%]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3800
递延税款 254.11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89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178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589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4.589
其它影响数计算表
项目 计提或实际发生数 可在应税所得扣除数 所得税前差异 所得税影响 累积影响数
计提坏帐准备 1530 30 495 - 495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800 -
违反税收规定罚款 500 -
超过计税工资发放 1000 -
违反经济合同罚款 400 400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 - 165 - 165
合计 4730 430 660 - 660
注意:这里的“所得税前差异”是指应付税款法和债务法下这一项目的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非公益性捐赠支出、违反税收规定罚款、超过计税工资发放数和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都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得税政策变更其他影响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税款 660 [(1530-30+500)×33%]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6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2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66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66
(3)递延税款累计借方余额=803.55-254.11+660=1209.44(万元)
(4)计算上述事项对2002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①折旧影响
减少利润=(4200-200)/10+(2100-100)/8+(2880-0)/6=1130(万元)
减少所得税费用=1130×33%=372.9(万元),会计上2002年计提了折旧,而按照税法的的规定,不能计提折旧的,所以折旧影响产生的是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数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
减少净利润=1130-372.9=757.1(万元)
②追加投资和改为权益法影响
增加利润=(90000-88000)×30%=600(万元),其中90000是2002年年末的所有者权益,88000是2002年年初的所有者权益,两者相减,在本题中就是被投资单位2002年实现的净利润。要计算投资单位相应增加的净利润(投资单位按照持股比例确认了投资收益),需要再乘以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30%。
增加所得税费用=600/(1-15%)×(33%-15%)=127.06(万元)
对于投资单位确认的投资收益,由于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企业,投资企业应补缴所得税,并产生应纳税时间性差异,127.06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
增加净利润=600-127.06=472.94(万元)
③差额摊销影响
追加投资后股权投资差额合计=900(原投资比例追溯后产生的)+(14000-88000×15%)=1700(万元)
根据题目,2002年其允许税前扣除的摊销,减少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1700/5×33%=112.2(万元),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属于永久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注意:这里是按照2002年教材做的,如果按照03年教材应是:(900/5+800/10)×33%=85.8]
减少净利润=1700/5×(1-33%)=227.8(万元)
[注意:按照03年的教材,应是:(900/5+800/10)×(1-33%)=174.2]
④合计增加净利润=472.94-757.1-227.8=-511.96(万元)
⑤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税款 245.84 (372.9-127.06)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12.2
贷:所得税 3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