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类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
2012年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考前模拟试卷五
29 题含答案税务代理实务
1单选题1 / 29
下列关于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申报的陈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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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是按当期全部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填报
2单选题2 / 29
某注册税务师2011年12月对企业进行纳税审核,发现企业当月将购进原材料时应计入成本的运费50000元计入了销售费用,由于企业该批材料已经部分用于产品生产,当期未全部完工,且当期完工的部分产品已经出售,所以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50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已知企业当月的原材料科目余额是300000元,生产成本科目余额是200000元,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是480000元,当期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是420000元,则本期销售产品应分摊(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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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4994
3单选题3 / 29
某酒厂5月生产销售无醇啤酒40吨,每吨售价2800元。另外,该厂生产一种新开发的药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药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0%,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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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9616.67
4单选题4 / 29
下列业务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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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当月购进的材料发生退货
5单选题5 / 29
某企业2011年3月应纳税款20万元,于3月25日申请延期缴纳,税务机关在4月3日收到该申请报告,4月20日税务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则该企业应在4月20日向税务机关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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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0万元税款和0.05万元滞纳金
6单选题6 / 29
下列税收优惠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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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本民族自治地方的所得税的减免
7单选题7 / 29
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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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银行销售金银
8单选题8 / 29
注册税务师李平在代理某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业务中,遇到以下问题,其中企业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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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企业在计算开发成本时,将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入其中
9单选题9 / 29
境外某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1年取得境内M公司支付的房屋租赁收入30万元,财产转让收入20万元,该项财产净值10万元。2011年度M公司应扣缴该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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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4
10单选题10 / 29
下列涉税会计分录,使用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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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11多选题11 / 29
下列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扣除的相关规定,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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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B. 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C. 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12多选题12 / 29
下列关于车船税法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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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 B. 乘用车应当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D.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13多选题13 / 29
关于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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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一般性税务处理下,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D. 资产收购,所得税要适用特殊性处理规定,条件之一是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必须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
14多选题14 / 29
注册税务师审核某工业企业2011年1月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时,有关印花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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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总账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没有变化,不需重新缴纳印花税 D. 与银行签订贷款期限延长合同,贷款金额不变,不需缴纳印花税
15多选题15 / 29
下列情形中,企业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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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职工李某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E. 奖励公司销售人员的旅游费
16多选题16 / 29
中国居民企业股东控制的外国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免予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为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股东的当期所得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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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 E. 设立在实际税负大致为30%的国家
17多选题17 / 29
注册税务师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审核时,下列行为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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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某房地产企业用商品房换某工业企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 C. 某房地产企业将生地开发为熟地后转让
18多选题18 / 29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 “进项税额转出”,应当填列以下(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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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某工业企业发生外购材料的非正常损失 B. 某建材城将上月外购的建材用于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 E. 某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当期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9多选题19 / 29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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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对外投资期间的投资资产成本 E. 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
20多选题20 / 29
下列项目中,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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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B. 企业将新建房屋赠与当地小学所立的书据 C. 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
21简答题21 / 29
北京某融资租赁公司为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融资租赁的公司,2011年3月份该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与A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年,设备租赁费为每年30万元,每年3月1日支付当年的租赁费用。
(2)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B公司将其电信设备以169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之后,该融资租赁公司将该设备租赁给B公司,租赁期限10年,设备租赁费为每年272万元,每年4月1日支付当年的租赁费用,租赁期结束后该设备归B公司所有。
针对上述两项业务,公司的财务人员小王向注册税务师咨询下列问题,请您代为答复:
(1)该融资租赁公司如何缴纳流转税、企业所得税?
(2)B公司销售电信设备的行为如何纳税?
(3)A公司、B公司支付的租赁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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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租赁按照“服务业”税目,按5%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所以,对与A公司签订的经营租赁合同每年取得的租赁收入30万元,应按5%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出租方以租赁收入减去资产计提的折旧和出租过程中承担的税费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B公司的业务属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对受让人(出租方)仍应按相关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
按收取的租赁费减去出租资产的实际成本,再按租赁时间平摊后的每月所得作为计税依据,每月按照“金融保险业”科目,按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将资产融资出租时,实质上资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应当视为转让财产处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B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不属于营业税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中的收入范围,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13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
(3)A公司支付的租赁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因为A公司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赁货物,其租赁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B公司支付的租赁费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折旧费用可以税前扣除,这样租赁费就不能再重复扣除了。
22简答题22 / 29
甲建筑公司属于大型综合类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承揽一项建筑施工工程,发生以下业务:
(1)以160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总承包额中包括自产建材价值1000万元,之后甲建筑公司又将该写字楼工程的装饰工程以6000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
(2)施工期间由于建材涨价, 房地产开发公司又支付给甲建筑公司300万元材料价差;后又支付给甲建筑公司提前竣工奖100万元,甲建筑公司将其中的50万元支付给乙建筑公司;
(3)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其自有的市值4000万元的两幢普通住宅楼抵顶了应付给甲建筑公司的部分工程劳务费;
(4)甲建筑公司本期向某公司转让一项购进的土地使用权,取得销售价款185万元,购进时支付价款100万元,同时支付契税4万元。
问题:
(1)简要陈述题目中业务涉及的营业税税收政策;
(2)请分别计算甲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营业税、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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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税政策:
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抢工费.提前竣工奖.全优工程奖等,应并入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材料差价款应计入自产货物的价值,不用征收营业税,应征收增值税;
③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转让自有不动产,转让收入全部作为计税营业额。
④单位转让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甲建筑公司应纳建筑业营业税=[16000-1000-6000+(100-50)]×3%=271.5(万元)
甲建筑公司提供自产建材应纳增值税=(1000+300)÷1.17×17%=188.89(万元)
房地产公司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4000×5%=200(万元)
甲建筑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营业税=(185-100)×5%=4.25(万元)
23简答题23 / 29
境内公民王先生在市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因经营活动需要,自2011年4月1日起,王先生向朋友张某借款1200万元,公司与张某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借款年利率为10%。(假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问题:
(1)张某收取的利息在公司201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扣除?并说明理由。
(2)张某按借款合同向公司收取的利息应缴纳哪些税费?分别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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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向非关联方的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①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张某收取的利息在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额度=1200×6%×9÷12=54(万元)
(2)张某取得的利息收入应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应纳营业税=1200×10%×9÷12×5%=4.5(万元)
应纳城建税=4.5×7%=0.32(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4.5×3%=0.14(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10%×9÷12×20%=18(万元)
24简答题24 / 29
洪福家具城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多年以来,销售状况一直良好,2012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准备引进一个新的供应商。现准备购入一批固定款式的家具,发出要约邀请后,收到两份要约: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家具的不含税价为8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136.万元;
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家具的含税价为75万元,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已知,洪福家具城就该批家具的对外销售不含税价为100万元。
请问从净利润的角度分析,洪福家具城应选择从哪家公司手中购买货物对其最有利? (假定: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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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从甲公司(—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洪福公司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100×17%—80×17%=3.4(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4×(7%+3%)=0.34(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80—0.34)×25%=4.92(万元)
净利润=100—80—0.34—4.92=14.74(万元)
(2)如果从乙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洪福公司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100×17%=17(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7×(7%+3%)=1.7(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75—1.7)×25%=5.83(万元)
净利润=100—75—1.7—5.83=17.47(万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洪福家具城从乙公司购进家具可以取得更高的利润,应该选择从乙公司购进货物。
25简答题25 / 29
请分别针对以下不同情况,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以下业务均通过银行账户结算:
(1)某生产企业向当地娱乐城及商业机构销售葡萄酒10吨,含随同产品销售的包装物在内的销售单价为1000元/吨,消费税税率为10%。
(2)某生产企业向当地娱乐城及商业机构销售葡萄酒10吨,销售单价为1000元/吨,随同葡萄酒销售的包装物的不含税收入是6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
(3)某生产企业向当地娱乐城及商业机构销售葡萄酒10吨,销售单价为1000元/吨,随同葡萄酒销售出借的包装物的押金是6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包装物逾期未收回。
(4)某生产企业向当地娱乐城及商业机构销售葡萄酒10吨,销售单价为1000元/吨,随同葡萄酒销售的包装物不含税收入是600元,另收取了包装物押金117元,消费税税率为10%。包装物逾期未收回。
查看答案
(1)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10×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10000×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10000×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0
(2)借:银行存款 1240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10×1000]
其他业务收入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2[(10000+600)×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0[(10000+600)×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60
(3)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10×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10000×17%]
借:银行存款 600
贷:其他应付款 600
借:其他应付款 87.1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18[600÷(1+17%)×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10000×10%]
其他应付款51.28[600÷(1+17%)×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51.28
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时:
借:其他应付款 512.82[600-87.18]
贷:其他业务收入 512.82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1.28
贷:其他应付款51.28
(4)借:银行存款 1240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10×1000]
其他业务收入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2[(10000+600)×17%]
借:银行存款 117
贷:其他应付款 117
借:其他应付款 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117÷(1+17%)×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0
[10000×10%+600×10%]
其他应付款 10[117÷1.17×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70
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时:
借:其他应付款 90[117-17-10]
贷:营业外收入 90
26简答题26 / 29
某食品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税额8500元,支付运费2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出具的合规运费发票;
借:库存商品 5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 60 500
(2)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合计700000元;
(3)出租设备取得收入100000元。
问题:
(1)该企业对业务(1)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编制相应调整分录。
(2)该企业应如何缴纳当期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缴纳多少税金?
(3)根据上述计算的应缴税款,编制该企业计提和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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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1)的处理不正确,没有考虑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的问题。根据规定,运费允许抵扣进项税额=2000错7%=140(元)
调整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0
贷:库存商品 140
(2)该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700000/1.17×17%-8640=598290.60×17%-8640=101709.40-8640=93069.40(元)。
出租设备,属于征收营业税的项目,应纳营业税=100000×5%=5000(元)
(3)①销售货物,计算本期应纳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7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98 290.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1 709.4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93 069.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3 069.40
②提供租赁业务: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000
③实际缴纳税款时:
A: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3 069.40
贷:银行存款 93 069.40
B:缴纳营业税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27简答题27 / 29
张某刚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现就业于某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中遇到如下咨询业务,请帮助张某回答下列问题: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9月至12月每月均固定外购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应税收入固定为200万元,9月至12月取得免税收入分别是100万元、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已知企业外购材料用于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无法划分。
(1)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必须抵扣此进项税?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的期限规定,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认证的后果是什么?
(2)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各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3)若将9月和11月取得的专用发票分别在10月和12月进行认证,请计算各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并作出哪种发票认证的方式更合理的结论。
查看答案
(1)当月可以不进行认证.抵扣。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超过认证时间,原则上该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再认证抵扣。但是如果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①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②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③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④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⑤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⑥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是税法1教材没有,而税代教材新增的内容)
(2)9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7×100÷(200+100)=5.67(万元)
9月应纳增值税=200×17%-(17-5.67)=22.67(万元)
10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7×50÷(200+50)=3.4(万元)
10月应纳增值税=200×17%-(17-3.4)=20.4(万元)
11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7×100÷(200+100)=5.67(万元)
11月应纳增值税=200×17%-(17-5.67)=22.67(万元)
12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7×50÷(200+50)=3.4(万元)
12月应纳增值税=200×17%-(17-3.4)=20.4(万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86.14万元
(3)9月进项税额为0。
9月应纳增值税=200×17%-0=34(万元)
10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7+17)×50÷(200+50)=6.8(万元)
10月应纳增值税=200×17%-(17+17-6.8)=6.8(万元)
11月没有进项税额,不涉及进项税转出。
11月应纳增值税=200×17%-0=34(万元)
12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7+17)×50÷(200+50)=6.8(万元)
12月应纳增值税=200×17%-(17+17-6.8)=6.8(万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税额81.6万元
结论: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安排合理时间进行认证,把9月和11月取得的专用发票分别在10月和12月进行认证,那么该公司9月份和11月份都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10月份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金额=34×50÷(50+200)=6.8万元,12月份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金额=34×50÷(50+200)=6.8万元,甲公司只需缴纳增值税81.6万元,能有效地节税4.54万元。
28连线题28 / 29
中国公民王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1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68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王某缴纳了相关税费。
(2)5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在收入来源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
(3)5月在业余时间为一家民营企业开发了一项技术,取得收入40000元。适逢该民营企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开展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活动,王某当即从中捐赠20000元,同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向某贫困山区捐款8000元,均取得了相关捐赠证明。
(4)3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18000元。7月转让国内C上市公司股票,取得净收入15320.60元,同月转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折合人民币180000元,在境外未缴纳税款。
(5)9月取得上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王某当月工资3000元。
(6)A上市公司于2011年11月与王某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A上市公司一次性支付已在本公司任职8年的王某经济补偿金115000元(A上市公司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5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项计算王某在境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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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的文件:财税[2008]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①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③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出租住房,每个月应纳营业税=6800×3%×50%=102(元)
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0.2元。
应纳房产税=6800×4%=272(元)
无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6800-102-10.2-272-800)×(1-20%)×10%+(6800-102-10.2-272-400)×(1-20%)×10%+(6800-102-10.2-272)×(1-20%)×10%×10=6063.17(元)
(2)在甲国演讲收入:抵免限额=12000×(1-20%)×20%=192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920-1800=120(元)
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抵免限额60000×(1-20%)×20%=9600(元),由于在国外已经缴纳12000元,所以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在境内应补缴税额=120(元)
(3)个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或者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个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或者国家机关向贫困山区的捐赠需要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向贫困山区捐赠的扣除限额=40000×(1-20%)×30%=9600(元),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000元可以据实税前扣除。
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20000-8000)×20%=800(元)
(4)个人从境内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00×20%+18000×50%×20%=37800(元)
(5)王某当月工资未超过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6000-(3500-3000)]÷12=2958.33(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05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6000-(3500-3000)]×10%-105=3445(元)
(6)超过免税标准的补偿金为:115000-25000×3=4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40000÷8-3500=1500,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3%×8=360(元)
29案例分析题29 / 29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固定资产价值180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价值12000万元),生产经营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2011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生产两轮摩托车20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8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46万元。全年销售两轮摩托车190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7400万元。由于部分摩托车由该生产企业直接送货,运输合同记载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
(2)全年生产三轮摩托车3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2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36万元。全年销售三轮摩托车28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80万元。
(3)全年外购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合同记载支付材料价款共计3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950万元。运输合同记载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用11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
(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110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90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800万元,因管理不善库存原材料损失618.6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18.6万元,支付其他企业管理费300万元,不含印花税和房产税)、销售费用7600万元、财务费用2100万元。
(5)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600万元(其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500万元)。
(6)6月10日,取得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收入130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8月20日,取得摩托车代销商赞助的一批原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8)10月6日,该摩托车生产企业合并一家小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5700万元、全部负债为3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620万元。合并时摩托车生产企业给股份公司的股权支付额为2300万元、银行存款2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
(9)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90万元(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取得直接投资境外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170万元,已知该股息收入在境外承担的总税负为15%。
(10)2011年度,该摩托车生产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下:
① 增值税=(87400+10080)×17%-5950-1100×7%
=16571.6-5950-77
=10544.6(万元)
② 消费税=(87400+10080)×10%=9748(万元)
③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544.6+9748)×(7%+3%)=2029.26(万元)
④ 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4÷10000=32(万元)
⑤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7400+468+10080-190000×0.28-28000×0.22-11000
-7600-2100-3600+130+170+90-9748-2029.26
=2900.74(万元)
企业所得税=(2900.74-620)×25%=570.19(万元)
(说明:假定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消费税税率1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计算房产税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20%、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4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出计算步骤)。
(1)分别指出企业自行计算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除外)的错误之处,简单说明理由,并计算应补(退)的各种税款(企业所得税除外)。
(2)计算企业2011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总额。
(3)分别指出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错误之处,简单说明理由,并计算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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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除外,企业的错误之处在于:
①销售货物收取的运费是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②赞助取得的原材料,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
③管理不善损失的原材料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
④没有计算印花税和房产税。
⑤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有误,导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数据也是有误的。
补缴增值税=468÷(1+17%)×17%-5.1+600×17%+18.6÷(1-7%)×7%=166.30(万元)
补缴消费税=468÷(1+17%)×10%=40(万元)
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166.30+40)×(7%+3%)=20.63(万元)
补缴房产税=12000×(1-20%)×1.2%=115.20(万元)
补缴印花税=(87400+10080+35000)×0.3‰+(468+1100)×0.5‰=40.53(万元)
(2)计算会计利润总额:
销售收入=(87400+468÷1.17+10080)=97880(万元)
销售成本=0.28×190000+0.22×28000=59360(万元)
期间费用=11000+600×17%+18.6÷(1-7%)×7%+115.2+40.53+7600+2100= 20959.13(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9748+2029.26+40+20.63= 11837.89(万元)
营业外支出=3600(万元)
营业外收入=35.1(万元)
投资收益=130+90+170=390(万元)
会计利润=97880-59360-20959.13-11837.89-3600+35.1+390=2548.08(万元)
(3)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错误有:
①价外收入没有价税分离,确认的收入有误,导致税前扣除的税金和教育附加有误;漏记房产税和印花税导致管理费用计算错误;管理不善损失材料进项税未进行转出,导致管理费用有误;取得赞助的原材料没有计入应税收入,导致营业外收入有误。
②招待费超标,应按限额扣除,不得全部扣除:
业务招待费限额:900×60%=540大于97880×0.5%=489.4(万元),税前扣除489.4万元,招待费纳税调增900-489.4= 410.60(万元)
③公益捐赠超限额未进行税前调整;公益捐赠限额=2548.08×12%=305.77(万元),实际公益捐赠500万元,公益捐赠纳税调增194.23万元。
④新技术研发费用没有进行加计扣除:加计扣除研发费用800×50%=400万元,纳税调减所得400万元。
⑤支付其他企业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管理费用纳税调增300万元。
⑥分回股息和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不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合计调减:130+90=220(万元)。
⑦合并业务,应该按规定计算合并企业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扣除限额,企业全部扣除被合并企业亏损是错误的。根据规定:企业合并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5700-3200)×6%=150(万元)。
⑧境外分回股息不用全部纳税,而是按境内外税率差补税:境外分回股息应补税=170÷(1-15%)×(25%-15%)=20(万元)。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548.08+410.60+194.23-400+300-220-170-150=2512.91(万元)
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512.91×25%+20=648.23(万元)
应补企业所得税=648.23-570.19=78.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