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招警考试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阶段自测试卷(三)

46 题含答案招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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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1 / 46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玉米850吨的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一年内分三批交货。不料合同签订后一个月,玉米价格下跌了50%,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降低价格,被乙公司拒绝,双方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在判决中对合同约定的价格适当做了降低。法院这一判决依据的是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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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情势变更原则
2单选题2 / 46
甲乙为高中同学,甲比乙大一岁,二人双双考上大学。甲为庆贺便将爷爷一年前送给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赠与给乙,约定过几天交给乙。三天后,在甲18岁生日宴会上,乙将此事告知甲父。甲父比较恼火,但未说什么。宴会后,甲把电脑交给了乙。一周后,甲父告知乙,电脑你玩几天就行了,明天甲要去学校报到,请送回来。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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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赠与合同有效
3单选题3 / 46
甲现年15岁,为某大学大二计算机专业学生,其开发的软件市场供不应求。其致力于软件开发,其父代其打理各项事务并管理其转让软件著作权所得的款项,现其父代其从事的下列行为中违背监护人职责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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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以甲的名义向希望工程捐款3万元
4单选题4 / 46
关于宣告死亡的说法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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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甲被宣告死亡后,甲所有的一辆汽车由其兄继承,在一次事故中撞毁;甲的宣告死亡被撤销后,其兄应当给予补偿
5单选题5 / 46
王各庄盛产石灰石,村民甲、乙、丙、丁四人口头约定共同劳动、按劳分酬,一起去开采石灰石,并推举甲为负责人。当年6月1日经过四人同意戊也加入。6月11日在一次爆破时,由于戊缺乏经验违规作业,其他人员也未提醒,导致戊因哑炮爆炸双眼被炸瞎。戊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承担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伤残后的生活费。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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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尽管甲、乙、丙、丁、戊等人之间属于合伙关系,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但仍应当依照过错大小划分责任,戊对其受伤负有主要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甲作为采石组的负责人,没有对安全生产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应负担仅次于戊的责任,乙、丙、丁之间平均分担剩余的责任
6单选题6 / 46
下列选项中能成为民法上的物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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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放在桌上的假牙
7单选题7 / 46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孳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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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因买股票而得的股息
8单选题8 / 46
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两千只,每只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传主要内容为:(1)纪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1000元。为此,购买者与该手表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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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9单选题9 / 46
2002年11月10日,甲公司谎称其生产的已过保质期的黄油未过期,从而卖给了乙公司。一年半之后,乙公司在使用该黄油时发现质量有问题,此案应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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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乙公司因受欺诈而为合同行为,可以依据《合同法》主张撤销该买卖行为
10单选题10 / 46
甲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3岁的乙在该店赊购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500余元。在甲向乙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甲与乙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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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乙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11单选题11 / 46
甲委托乙到某地购良马,乙到某地后,因未遇甲所需要的良马,便以自己的名义购置良骡一口。乙到家后,甲赶到。乙对甲说,如你觉得骡子好,就将骡子牵走。甲当即付款,并将骡子牵走。甲牵走骡子的受领行为是基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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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买卖合同
12单选题12 / 46
某贸易公司职员肖某去北京为公司采购5台电脑,要求一定要买原装机,质量一定要好。肖某到北京后走亲访友,没有时间采购,于是找到其表弟杜某,请他代为购买并将公司经理的要求告诉杜某。杜某找到自己作电脑生意的朋友刘某,刘某给杜某组装了5台电脑,每台售价1万元,还给了杜某3000元好处费。刘某将电脑交给肖某,肖某未验货即将电脑运回贸易公司。公司使用后发现电脑并非原装机,质量低劣,市场价每台仅4000元左右。贸易公司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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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肖某承担
13单选题13 / 46
以下关于代理民事责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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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委托书授权不明,属于被代理人有过错,应当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14单选题14 / 46
何某向某商店购买一枚标签为“天然钻石”的钻石戒指,后经鉴定得知是人造钻石。何某遂与商店多次交涉,历时1年零3个月,未果。现何某欲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应否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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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不支持,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的除斥期间
15单选题15 / 46
张某欠王某二千元债务,同时张为王修理汽车,王应向张支付修理费三千元,在此情况下,张和王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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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抵销
16单选题16 / 46
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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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7单选题17 / 46
信托人依信托合同从事信托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信托人是该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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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当事人
18单选题18 / 46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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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19单选题19 / 46
甲为了不让乙当上先进工作者,在单位布置评选工作后,到处散布谣言,说乙生活作风有问题,从而使乙在评选先进工作者时受到影响,乙因受刺激生病住院,甲侵犯了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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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名誉权
23单选题23 / 46
对于侵犯商标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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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非法经营额50%以下罚款
24单选题24 / 46
著作权自(    ),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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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
25单选题25 / 46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    )申请续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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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6个月内
26单选题26 / 46
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来划分,商标可分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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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制造商标和服务商标
27单选题27 / 46
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接受继承的方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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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遗赠扶养协议
28单选题28 / 4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胎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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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没有继承权但应为其保留遗产份额
29单选题29 / 46
公民立有数个遗嘱的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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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最后一个公证遗嘱为准
30单选题30 / 46
甲在木桶里养了一条毒蛇,一日外出,便将木桶盖紧,委托给乙看管,丙和丁到乙家里玩,当丙得知木桶里装着蛇时,好奇心起,趁乙不在时,不顾丁的劝告,将木桶的盖子打开看蛇,结果被蛇咬伤。丙的受伤应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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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受害人丙自己负责
31判断题31 / 46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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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错误
32判断题32 / 46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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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错误
33判断题33 / 46
按份共有人要转让自己的份额必须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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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错误
34判断题34 / 46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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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确
37判断题37 / 46
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是: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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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错误
39判断题39 / 46
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不当处分行为为无偿时,即使第三人为善意的,债权人仍可行使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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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确
40判断题40 / 46
在一般保证中,在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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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确
41连线题41 / 46
简述地役权的含义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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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为某特定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使其负一定负担的物权。
特性:(1)地役权是存在他人土地之上的物权。
(2)地役权视为需役地便利而设的物权。
(3)地役权是使供役地负一定负担的物权。
42连线题42 / 46
简述动产质押与留置的含义及二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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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是质押的一种,是指出质人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方法。留置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因该动产发生的债务时,债权人可扣留该动产,超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二者的区别在于:(1)发生依据不同。前者是约定产生,后者是法律直接规定产生。(2)债务与担保物的牵连关系不同。留置要求留置物必须是与所担保的债权有牵连关系,动产质押无此要求。(3)权利行使程序不同。动产质押中,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可以行使质权,而留置法律关系中,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后应当催告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债务,只有债务人在催告期限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可行使留置权。
43连线题43 / 46
试述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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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包括:
(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得代为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不得为债权人代位行使。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是指应行使并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行使,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且若不及时行使该债权,则权利将有消灭或丧失的可能。所谓能行使,是指不存在行使权利的任何障碍,债务人在客观上有能力行使其权利。所谓不行使,即消极地不作为,是否出于债务人的过错,其原因如何,则在所不问。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满履行期。若债务人已陷于迟延,而怠于行使其权利,且又无资力清偿其债务,则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不能实现的现实危险,此时已发生保全债权的必要。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所谓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依债的内容获得清偿的危险,因而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便实现债权的必要。保全债权的必要性或给债权造成损害的判断标准是客观的,即债权人只要证明两个债权均已到期,且债务人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即可。
44材料分析题44 / 46
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请运用代理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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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说法用代理理论分析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正确。
(2)“受人之托”是指接受他人委托,“忠人之事”是指按照委托要求完成委托人交给的任务。该说法反映了委托代理制度。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是根据法律规定取得代理权而产生的代理。
(3)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代理权行使规则行使代理权。即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进行无权代理;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当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恪尽职守,积极履行代理职责;代理人应当亲自完成代理事务,不得擅自转委托;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为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恶意串通代理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从这一角度说,该说法是正确的。
(4)由于并非是任何行为都可适用委托代理。有些行为虽然“受人之托”,但却不能做“忠人之事”如委托从事违法行为。此外还有人身性质的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的人亲自为之的行为不能适用委托代理。从这个角度讲,该说法不正确。
45主观题45 / 46
1996年11月19日,工商银行某支行与某市东方工贸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工商银行某支行借给东方工贸公司30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6年11月20日至1997年5月20日,利率按月息千分之九点二四计算。同时,工商银行某支行与某市新型建材公司签订一份担保合同,合同规定,由新型建材公司为上述借款合同承担一般担保责任。两份合同签订后,工商银行某支行履行了出借300万元的义务,可到期后,东方工贸公司却未如约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为此,工商银行某支付诉至某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借款方东方工贸公司还本付息。1998年5月18日经人民法院调解,工商银行某支行、东方工贸公司、新型建材公司达了于1998年8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息的协议。之后,因东方工贸公司没有按期履行调解议,工商银行某支行便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可是,此时东方工贸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在此情况下,工商银行某支行请求新型建材公司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问:(1)新型建材公司的担保是一种什么样的担保方式?
(2)新型建材公司应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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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建材公司与工商银行某支行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一般保证方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诉讼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本案工商银行某支行在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情况下,通过诉讼与主债务人、保证人达成协议是正确的,在主债务人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符合一般保证的法律规定的。因此,新型建材公司应向工商银行某支行承担还本付息的民事责任。新型建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东方工贸公司追偿
46主观题46 / 46
1999年5月,张某因经营需要,向孙某借款5万元并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期为两年,李某为张某的借款承担一般担保责任。2000年6月,张某还给孙某3万元。2000年8月,张某因急需资金,又向孙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告知李某。两年期满,张某无力偿还所欠7万元欠款。因此,孙某要求李某偿还借款。
问:(1)李某的担保是何种担保方式?李某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
(2)李某应偿还多少借款?为什么?
(3)李某偿还借款后能否向张某追偿?
查看答案
(1)李某的担保是一般保证。李某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承担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义务。本案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因此债权人孙某有权要求担保人李某承担还款责任。
(2)李某应偿还2万元借款。因为本案中,李某所担保债务的范围为第一次借款的5元,当张某偿还孙某3万元后,李某的保证责任也随之减少为2万元。至于张某的第二次借款,因李某并不知晓,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李某仅负有向孙某承担2万元借款的保证责任。
(3)李某偿还借款后可以向张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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