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类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考试前练习
25 题含答案会计基础
1单选题1 / 25
国家机关是经济法律中最重要的主体。在该主体中,具有特殊地位、担负组织管理和协调经济职能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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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各级行政机关
2单选题2 / 25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其最短期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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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3年
3单选题3 / 25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的会计工作岗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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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会计机构负责人
4单选题4 / 25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这里的一定期限是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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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5日内
5单选题5 / 25
下列纳税人中,按规定可以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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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单选题6 / 25
某五金工具厂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2004年3月份,该厂取得销售收入(含增值税)5512元,则该厂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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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12
7单选题7 / 25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支付结算的种类中,有结算金额起点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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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托收承付
8单选题8 / 25
在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要求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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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9单选题9 / 25
在下列账目中,出纳人员可以登记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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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固定资产明细账
10单选题10 / 25
下列各项中,属于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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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
11单选题11 / 25
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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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年
12单选题12 / 25
下列票据可以背书转让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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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银行汇票
13单选题13 / 25
既可以转账,又可以支取现金的支票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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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普通支票
14单选题14 / 25
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及安全认证外,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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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5000
15单选题15 / 25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限不得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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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年
16单选题16 / 25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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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0日
17单选题17 / 25
已开具的发票的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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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5年
18单选题18 / 25
“坚持好制度胜于做好事,制度大于天,人情薄如烟”,这句话所体现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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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坚持准则
19单选题19 / 25
会计人员经常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评判、剖析,这种自我教育方法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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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自我解剖法
20单选题20 / 25
下列各项中,( )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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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独立
21主观题21 / 25
某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大型企业,该公司在设立的初期,经营状况良好。2005年9月以后,该公司在内部管理上出现混乱,公司的总会计师有严重的失职行为,为了改善该公司的内部管理,公司决定不设总会计师,将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2名会计调离工作岗位,其工作由该公司的出纳人员刘某兼任,具体负责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2005年11月,聘任张某担任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会计机构的管理工作。张某到任后,发现公司的许多会计帐簿与实物、款项不相符合,财务问题比较严重。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决定不设总会计师是否合法?为什么?
(2).该公司将2名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3).该公司的出纳人员兼任会计工作具体负责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是否合法?为什么?
(4).张某担任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什么职务条件?
(5).张某发现该公司的会计帐簿与实物、款项不符应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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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该公司决定不设总会计师是违反《会计法》规定的。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大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该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不设总会计师是不合法的。
⑵该公司决定将2名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调离工作岗位是合法的。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2名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是合法的。
⑶该公司的出纳人员兼任会计工作具体负责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是不合法的。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⑷张某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⑸张某应当按照国家同意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22案例分析题22 / 25
A公司为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2005年发生以下情况:
(1).2005年1月25日,因合资方对账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将2004年的总账和有关明细账借出,于2005年2月10日归还。
(2).2005年2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送了200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年度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封面上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的签名。因该企业于2004年5月份开业,单位负责人认为开业登记时,已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验资,且2004年经营未满12个月,因此,在报送200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无需再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查账报告。
(3).2005年4月该企业在中国银行已开设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的情况下,经与本市工商银行负责人疏通关系,又在其营业部开设了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4).2005年10月,该厂从外市招聘了一位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的会计人员李某,经董事会批准,决定由其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持有外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原单位已担任会计工作两年。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至2002年年底仍保存在原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
(5).2005年12月10日,会计科负责债权债务登记的会计人员王某,因请产假,经会计科长同意,由王某直接向出纳员赵某移交,并由王某在此期间代为登记债权债务账目。
(6).2005年12月20日,会计人员开出1.8万元的转账支票交与供货单位A企业(符合规定手续),但由于本月销货款尚未到账,持票人到银行转账时无款可以转帐。
(7).2005年12月22日,应好友要求,会计人员黄某私自将本企业开发的新产品的成本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复制后转交给了好友。
(8).2005年12月31日,按规定进行期末结账,但编制的记帐凭证后面未附原始凭证。
(9).2005年12月末进行现金清查时发现,现金日记账借方余额15600元,而库存实有数11600元差额为4000元,其中:白纸条抵库3950元;50元短缺原因不明(已列作营业外支出)。银行核定该企业每日库存现金定额为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对照会计法律制度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①该企业借出会计帐簿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②该企业报送年度会计报告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③开设基本存款帐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对企业、开户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及其银行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罚?④李某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李某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资料按规定应如何处理?⑤王某直接向出纳赵某移交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⑥企业签发支票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银行应如何处理(如处罚款请计算出金额)?持票人有权要求赔偿金额是多少?⑦黄某的行为是否符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为什么?⑧题意中的记帐凭证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⑨你认为关于现金清查的处理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应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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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不符合规定
因为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⑵不符合规定
因为按《会计法》的规定,企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该企业没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并盖章,并且已签名人也没有盖章;
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而该企业未提供审计报告。
⑶不符合规定
因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对企业应责令其掀起撤销账户,并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
对开户银行要掀起撤销账户,并对其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
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由上级人民银行对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对银行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以及追究行使责任。
⑷不符合规定
因为按《会计法》的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条件之一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李某的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资料,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的90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从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⑸不符合规定
因为按《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不能向出纳人员移交;同时,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不能互相直接移交。
⑹不符合规定
按《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银行应予以退票,并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该企业应交罚款:18000×5%=900元,900<1000,应交罚款为1000元。
持票人有权要求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应赔偿金额=18000×2%=360元。
⑺不符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因为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漏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⑻符合规定
因为记帐凭证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⑼不正确
对现金清查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并由出纳和盘点人员签字盖章。白条抵库应及时纠正,超限额留存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无法查明原因的短款,会计处理应借:待处理财产损益50,贷:现金50;经批准转销应借:营业外支出50,贷:待处理财产损益50。
23主观题23 / 25
B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公司,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⑴2005年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一名副经理主管财务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⑵2005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务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交接手续。
⑶2005年9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B公司存款余额不足为由予以退票。
⑷2005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亏损已成定局,董事长胡某只是会计科长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⑸2006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务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报告上签章。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①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②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自行办理交接是否符合规定?分别说明理由。③该公司签发3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那些法律责任。④该公司董事长胡某只是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只是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那些法律责任?⑤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对外报出的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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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⑵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等的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应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⑶属于签发空头支票行为。
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供货商有权要求该公司给予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中国人民银行可对该公司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⑷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一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⑸应当前面并盖章。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24主观题24 / 25
2008年3月25日,某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7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8年4月1日,由市国税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两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尚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7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⑴销售点存在那些违反税法行为?
⑵税务机关是否可以对销售点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式,确定其应纳税额?
⑶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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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销售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①未按照规定向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本案中,电线电缆厂应该首先到市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在B市设立的临时销售点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销售点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其总机构电线电缆厂的税务登记副本到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②未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本案中,销售点在B市的经营时间从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已经超过了180天,应该在B市办理税务登记,而销售点没有办理,因此违反了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
③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⑵税务机关可以对销售点核定应纳税额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5条、第37条的规定,纳税人(包括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岁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⑦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该销售点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所以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
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不当之处;本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但是办案中税务机关对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不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42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本案中,刘某只有一处住房并且是普通住房,显然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执行范围。税务机关查封刘某的住房,属于执法不当。
25主观题25 / 25
2005年初某集团公司财务部拟组织本系统会计职业道德培训。为了使培训工作更具针对性,公司财会部会计职业道德概念,会计职业道德与法律制度的关系,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以及组织实施等问题,分别与会计人员王晴、周雯、姚萍、范涛等4人进行了座谈。现就4人回答的主要观点摘录如下:
⑴关于会计职业道德概念问题,王晴认为,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⑵关于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问题,周雯认为,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实现形式上都一样。
⑶关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姚萍认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全部内容归纳起来就是两条:一是廉洁自律,会计职业是一项极为特殊的职业,整天与钱,财,物打交道,如果爱贪爱占,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二是强化服务。,会计人员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单位负责人提供服务,应当无条件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领导意图。
⑷关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问题。范涛认为,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唯一途径就是依靠学历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培养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强化会计道德情操。
要求: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别分析判断王晴、周雯、姚萍、范涛4人的观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阐述正确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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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王晴关于跨及职业道德概念的观点不正确。
正确的观点是: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之夜关系的只有行为准则和规范。
⑵周雯关于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实现形式上都一样的观点不正确。
正确的观点是: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实现形式上不同。
在性质上,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在实现形式上,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指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时间,其表现形式既有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⑶姚萍关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的观点不全面,关于“强化服务”的观点不正确。
正确的观点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除廉洁自律、强化服务外,还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或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会计人员应当坚持准则,不能无条件服从领导。
⑷范涛关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观点不正确。
正确的观点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包括:会计学历教育、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的自我修养与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需要内外结合,不能片面强调学历教育,无视或忽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我教育与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