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类自考法学类中国法制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法制史》模拟试题(一)

14 题含答案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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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答题1 / 14
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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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的刑法典。分为六篇:盗法:有关侵犯财产罪及其处罚的规定。贼法:有关侵犯他人人身及国家政权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囚法:有关违反监狱管理以及诉讼程序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捕法:有关违法追捕法律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杂法:以上各篇没有规定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具法:有关刑法适用原则的规定。
5主观题5 / 14
保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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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以来形成的以伤害结果论罪的制度。凡伤害案,在法定期间内死亡者,以杀人罪论;期间外死亡者,以伤害论。
6主观题6 / 14
刺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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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刑罚。宋太祖首创以代死刑,后发展为独立刑种。它是墨、杖、流刑的综合刑。
7主观题7 / 14
厂卫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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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时司法制度。即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外由太监负责的厂以及锦衣卫负责的卫行使司法权。
8主观题8 / 14
预备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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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政府为实行宪政而进行的预备活动。它包括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咨议局章程》、《资政院院章》。
9主观题9 / 14
贿选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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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时期(或曹锟)颁布的宪法。因贿选而得名。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正式宪法
10主观题10 / 14
保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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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一项刑法制度。即对有犯罪有可性但并未构成犯罪,或犯罪后已受到刑罚制裁但仍有犯罪危险者,限制其自由。
11材料分析题11 / 14
简述唐朝的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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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形式:律:刑法典;令:有关国家各项基本制度的法规。格:经过整理后的皇帝敕令。式:国家机关经常适用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
(2)相互关系:凡违反令、格、式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者,由律处罚。
12材料分析题12 / 14
简述汉文帝、汉景帝时期的刑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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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的起因:汉初约法省刑的需要(写缇萦上书亦可)。
(2)改革的内容:汉文帝时规定,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右趾者,弃市。汉景帝时两次减少笞数,并专门规定了刑具的规格,笞刑部位等。
13材料分析题13 / 14
简述《大清新刑律》相对于传统刑法典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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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体例上的变化。是中国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纯粹的刑法典;分总则与分则
(2)罪名的变化:取消了一些旧罪名;增加了一些新罪名。
(3)刑罚的变化:废除了酷刑;实行主刑、从刑制。
(4)刑法原则的变化:废除刑法适用的不平等原则;实行罪行法定原则。
14材料分析题14 / 14
论《唐律疏议》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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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律对后世封建法典的影响。《宋刑统》几乎是唐律的翻版;元朝在司法实践中,也“每引(唐律)为据”;明初制定《大明律》,篇目一准于唐;清律在内容及原则上也基本上因袭唐律。
2 唐律对东亚邻国的影响。日本的《大宝律令》,一如唐律;朝鲜刑法,亦采唐律;越南、琉球、西域的古代法典也与唐律存在着渊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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